關于調整控股子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告
一、融資租賃情況概述
2015年12月31日,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《關于與三易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議案》,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嘉華發電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嘉華發電”)、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樂清發電”)與三易融資租賃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三易融資租賃公司”)開展總額為20億元、租期為5年的售后回租業務。其中嘉華發電15億元、樂清發電5億元(以下簡稱“原融資租賃業務”)。具體詳見2016年1月5日公司披露的《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融資租賃的公告》。
現因資金需求變化等原因,原融資租賃業務的承租方及其融資金額需做適當調整。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《關于調整與三易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議案》,并形成如下決議:同意對原融資租賃業務進行調整,調整后的融資租賃業務變更為由嘉華發電、樂清發電、浙江浙能蘭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蘭溪發電”)以其部分設備類資產為標的,與三易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總額為20億元、期限為5年的售后回租業務,其中嘉華發電12億元、樂清發電4億元、蘭溪發電4億元;融資利率參考1-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%,即4.275%(利率為浮動利率,隨人行基準調整而調整);按季支付租息;年手續費為融資額的0.53%,共2.65%,收到租賃款項時一次性支付。
本議案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,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。本次交易不涉及關聯交易,不構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》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。
二、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
企業名稱:三易融資租賃有限公司
住所:寧波北侖區梅山大道商務中心一號辦公樓607室
法定代表人:陳堅武
注冊資本:肆仟玖佰萬美元
經營范圍:融資租賃業務:租賃業務;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;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;租賃交易的咨詢及擔保
成立日期:2012年11月21日
營業期限:2012年11月21日至2042年11月20日止
截至2014年年底,三易融資租賃公司資產總額1.69億元、資產凈額1.57億元、營業收入1.41億元、凈利潤1541萬元。
三、交易合同主要內容
根據嘉華發電、樂清發電、蘭溪發電分別與三易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調整后的《融資租賃合同》,嘉華發電、樂清發電、蘭溪發電將其各自擁有的部分設備資產作為融資標的物,轉讓給三易融資租賃公司并回租使用,租期結束后均以1元的價格購回標的資產。具體情況如下:
出租人 | 承租人 | 租賃物 | 融資金額(億元) | 融資利率 | 手續費 | 租金 | 租金支付方式 | 租賃期 |
三易融資租賃公司 | 嘉華發電 | 鍋爐、汽輪機等機器設備 | 12.00 | 1-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%,即4.275%(利率為浮動利率,隨人行基準調整而調整) | 年手續費為融資額的0.53%,共2.65%,收到租賃款項時一次性支付 | 每期租金=期初租賃本金×租賃利率×實際占用天數/360+本期歸還租賃本金 | 按季支付 | 60個月 |
樂清發電 | 4.00 | |||||||
蘭溪發電 | 4.00 |
四、交易目的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
公司控股子公司開展本次融資租賃業務的目的是盤活存量資產,降低財務費用。本次融資租賃業務承租人含增值稅的年化融資成本約為4.805%,考慮到增值稅及附加的抵扣因素,經測算,承租人在5年租期內年化融資成本約為4.03%,較置換承租人同等金額的銀行貸款,5年租期共可節約財務費用約3800萬元。
五、本次交易應當履行的審議程序
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調整與三易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議案》,表決結果為同意9票,反對0票,棄權0票。上述議案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16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