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董秘們,浙能2017年相對于2016年股東有無變化,是增加還是減少了,問了幾次,你們怎么不回答呀,不好回答還是不想透露,上市公司有義務公布股東人數變化呀
關于投資者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東人數問題,公司已經多次回答過了,這里再次重申一下,這個問題不屬于規則規定的必須披露范疇。除季度末外,公司的月度股東總人數不屬于公開信息,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為遵循謹慎公平原則,故不在互動平臺上披露股東人數信息,還請您能夠理解。為保證所有投資者平等獲悉公司信息,根據信息披露公平原則,公司會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應時點的股東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