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與申能(集團)有限公司、江蘇省國信集團有限公司、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共同簽署《長三角能源基礎設施一體化合作框架協議》,擬建立長三角能源企業合作機制,探索開展大宗資源聯合采購,推進區域間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,打造長三角氫能物流示范線路,設立長三角能源母基金,通過合作發揮“3+1>4”的效益,促進長三角一體化戰略在能源領域的實施。貴公司的子公司浙江浙能綠色能源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,有沒有相關入股基金配額。
浙能(neng)(neng)(neng)電力是綠能(neng)(neng)(neng)基(ji)金(jin)的(de)LP,持有20%的(de)基(ji)金(jin)份額(e),目前沒有接到(dao)有關(guan)入股長三角能(neng)(neng)(neng)源母基(ji)金(jin)的(de)相關(guan)信息。